9月21日,薛之謙在微博曬出與李雨桐對話截圖,稱:無論說多少遍,謊言是掩蓋不了真相的。薛之謙表示:李雨桐發(fā)第一篇微博至今,說了太多謊話。李雨桐口中一千萬為當初離婚賣房給高磊鑫的錢,后來李雨桐稱懷孕,要求賠償5000萬,并曬出短信截圖。薛之謙同時表示:這是最后一次發(fā)聲,以后不會再做任何回復,財務問題交由會計事務所,法律問題交由司法機構。

薛之謙
9月21日薛之謙微博正面回應李雨桐之前的爆料,薛之謙稱:“我說過不想撕感情的事,我們自己最知道發(fā)生了什么,但事情發(fā)展到這個地步,謊言編造歪曲碰瓷口說無憑的爆料都能被認為是真相。
那我為我以下的圖文負責:
1說我拿了李的1000萬給小高這件事情純屬捏造;
2雖然李雨桐為了毀滅我愿意自己被小三但我還是要澄清當我決定跟李幵始的時候我就跟小高協(xié)議分手了;
3我現(xiàn)在不得不公幵證據(jù)陳述事實;
4感謝所有支持我的朋友,無論此前黑白如何顛倒,我可以向你們承諾我對的起大家的支持。”

薛之謙微博截圖
薛之謙的最新回應還讓之前的劇情大反轉,他說:“對大家來說這幾天的事情是突然發(fā)生,對我來說從我拒絕被敲詐5000萬的時候,我就知道這些攻擊遲早會發(fā)生,從李雨桐第一篇微博至今她說了太多的謊話,以及她隱瞞了太多的真相。”

薛之謙微博截圖

薛之謙曬出證據(jù)表示:“和小高達成協(xié)議決定離婚,最后是我拿掉房子的錢給了小高的第一筆款,在李雨桐口中變成她給了我1000萬,今天我仍然表達我的態(tài)度如果我拿了這1000萬我愿意入獄。請李雨桐也不要回避我上一篇微博就提出的問題,請拿出給我1000萬的證據(jù)。我手頭倒是有一些證據(jù),證明我前后付給她公司分紅1079萬,此外個人轉賬給李雨桐218萬,還給她買居買車花了200多萬”。
薛之謙之后李雨桐多次找借口要錢,在2015年兩人決定分手后,李雨桐稱自己懷孕了,兩人達成共識放棄孩子后,李雨桐媽媽來電要100萬精神損失費薛之謙同意了,因為他當時還要個人承擔公司解散的所有費用已經(jīng)沒什么錢了,所以9月6日薛之謙先付了60萬并提出去探望李雨桐,他們不同意。
薛之謙還曝出了更多兩人紛爭的細節(jié),指出李雨桐出軌后,她的家人還多次敲詐他,索要金額高達5000萬,劇情神反轉讓人看得目瞪口呆。

薛之謙微博截圖













此次薛之謙正面回應了李雨桐之前的爆料,并且放出了很多證據(jù),讓事件劇情神反轉,讓吃瓜群眾們看得目瞪口呆。
薛之謙醫(yī)鬧事件始末整理 薛之謙李雨桐合照被曝光
網(wǎng)易娛樂9月14日報道
薛之謙最近黑料不斷,不僅被網(wǎng)紅李雨桐爆料其騙財騙感情,還被網(wǎng)友曝出他曾惹“醫(yī)鬧”事件。爆料稱薛之謙曾在婚內帶某一名女性友人去醫(yī)院治貓抓傷,因為醫(yī)院沒有疫苗,醫(yī)生被薛打傷。網(wǎng)友們還整理出不少截圖,看上去并非空穴來風。

網(wǎng)友爆料截圖

爆料截圖

據(jù)悉,此事發(fā)生在14年,有網(wǎng)友翻出了當年的相關爆料,有人稱醫(yī)院有視頻,但是因為薛之謙當時還不紅,所以沒有引起什么大轟動。
還有爆料稱,幾年前薛之謙曾發(fā)微博曝光過“不敬業(yè)”的護士,給護士帶來了很大的影響,但其實并不是護士的問題,而是薛之謙自己的問題。

據(jù)說是當事護士爆料截圖


事后薛之謙道歉
目前,薛之謙醫(yī)鬧已經(jīng)迅速登上熱搜榜第一,眾說紛紜。
9月12日晚,李雨桐自曝被薛之謙騙錢騙感情,網(wǎng)紅張大奕等力挺。有網(wǎng)友質疑其只是薛之謙網(wǎng)店聘期的模特,13日,李雨桐回應,曬出合同,證實自己的合伙人身份。與此同時,她的表妹@馬梓淳170826更是曬出了薛之謙和李雨桐的合影!

薛之謙李雨桐合影
@馬梓淳170826曬出薛之謙李雨桐合照,并配文:“你們不是覺得沒合照嗎?表妹我有啊!”照片中薛之謙低下頭親吻李雨桐額頭。兩人舉止親昵。 ?

李雨桐再出新證據(jù)力證自己沒說謊
李雨桐
9月13日晚,李雨桐曬出與薛之謙經(jīng)營網(wǎng)店的合同,力證自己的合伙人身份。李雨桐還說:“現(xiàn)在是法制時代,我提供的所有證據(jù)屬實。”。另外,李雨桐還稱自己放棄經(jīng)營網(wǎng)店是因為薛之謙提出將原有股份盡數(shù)轉讓給自己,為的是支付高磊鑫索要的第二筆1000萬,李雨桐覺得自己無法繼續(xù)支持,只好放棄店鋪。


李雨桐微博原文如下:
第一份合同是2012年簽署的,當時是薛之謙60%,我40%。后來因為薛比較忙,而我需要每天上班負責運營店鋪,在第二次上新后,薛便主動提出再讓我10%,但是他表示重新更改合同太麻煩,既然給我了也就不會反悔,所以實際上我們是5:5分成。
2015年在我掙扎的期間多次提出分手,并且想要放棄店鋪。薛之謙說因為外界都知道他有個女裝店,如果關門的話他會沒面子,因此盡力挽留我,并將合約股份比例改為我80%,薛之謙10%,薛的表妹湯某5%,以及圈內好友朱某5%。
在第二份合約更改后的兩個月,有一家叫做緹蘇的電商運營公司找到我們店鋪,說希望可以5:5分成共同運營這UUJULY。因為當時薛之謙需要支付高磊鑫的第二筆1000萬,還要制作自己的音樂,就向這家公司要求先預付400萬的合作條件。
他向我提出希望這400萬他全部拿走,并作為補償,把他最后剩的10%也都給我。
可是對于我來說,我需要拼命干下去,先還掉預付的400萬,然后只分到總營業(yè)額的45%,還指不定又得拿去填無底洞,永遠不知道什么時候是個頭。